农村的宅基地是村集体交给村民们使用修建住房的,那么这个宅基地能否继承呢,如果子女的户口发生迁移,这块儿宅基地是否还能继承?如果家里兄弟姐妹多,那么宅基地使用证上要写几个人?王女士她说就遇到了这些问题。
王女士说,她父亲王富林是阳泉市郊区平坦镇后峪村的村民,在土改时期分到了三孔窑洞和这个院子。并有国家在年12月1日发放的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证件,持证人是他的父亲王富林。
王女士说自己只有一个亲哥哥,在上世纪60年代的时候,自己和哥哥就到了石家庄市并定居在那里,后来哥哥去世了,王女士年纪也大了。到年的时候她回到父亲的老宅里,就萌生了在老宅里养老的想法。
就在这时却发现这几孔窑洞却早已在年的时候变更到了王振贵的名下。而王振贵是父亲王富林的亲弟弟,算是王女士的亲叔叔。王女士说王振贵早在土改前就已经到石家庄市去生活了,户口不在山西,只是偶尔回家探亲的时候才住在王富林这里。怎么这三孔窑洞就能变更到了弟弟王振贵的名下呢?
时任村主任说他们在遵循政策的情况下,考虑到了乡俗。就是宅基地使用证上登记的名字一般会写到老大的名下,但这并不否认其他兄弟姐妹的继承权利。如果家里出现分家或者其他情况,这就需要家庭内部达成协议,做一个公证交到村委。
记者观察两份宅基地使用证注意到,王富林是在年去世,王振贵是在年去世,他们的去世时间均要早于各自宅基地使用证的发放时间。难道宅基地使用证会登记在一个去世的人名下吗,这又如何解释呢?
时任村主任说,很可能是由于年换发证件的时候王女士他们全部在石家庄,很难联系上,但当时的工作人员了解到王振贵的子女还在,所以他们就将房产登记到了王振贵的名下。
王女士随后说她曾经找过阳泉市郊区国土局和阳泉市国土局去核实情况,并且得到书面的答复。答复写道:在调查档案材料时发现,因时隔较长,当时的登记材料大部分遗失,现有资料不足以证明该处宅基地及房产权属变化情况。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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