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企改革助推阳泉经济发展

发布时间:2017-7-21 20:06:47 

深化国企改革助推阳泉经济发展

——阳泉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研究

市工业干部学校张瑞春

随着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经济下行压力的持续加大,国有企业改革也进入了攻坚期与“深水区”,特别是我市部分国有企业的危机与弊端日益显现,改革刻不容缓。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部分省市率先出台地方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意见,中央从年开始陆续出来了国企改革“1+N”文件体系,其中,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最重要的内容与措施之一,混合所有制改革也成为我市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举措。因此,对我市国有企业改革作进一步分析研究,特别是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作分析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历程及存在问题分析

阳泉市作为一个典型的资源型工业城市,国有企业在阳泉市的经济中长期占据主导地位,阳泉市国有企业的改革历程也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缩影。从改革开放至今,与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历程相似,阳泉市国有企业改革也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分别是年到年的起步阶段,主要特征是放权让利与承包经营责任制;年到年的探索阶段,主要特征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公司制改革,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在这个阶段推进较快,一大批企业进行了公司制改革与股份制改革;年到年的进展阶段,主要特征是建立健全国资监管体制,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国企改革进入了深化阶段,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成为重要特征之一。

回顾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历程,可以看到,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了重大进展,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但我市国企改革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是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滞后,还存在一批未改制国有独资企业,错失了改革发展的最佳机会;二是改革不彻底、不规范,部分企业在实施公司制改制时,没有实现“两个置换”,即企业的国有性质与职工的全民身份没有实现彻底置换,另外在当时改制时,土地未进入改制资产,为现在新一轮的改革埋下了隐患;三是一大批企业虽然进行了公司制改革和股份制改革,但是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不到位,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作用发挥不是很充分,改制后的企业虽然名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但是仍然存在企业对职工承担无限责任,政府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的状况。

二、我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阻力分析

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提出了要分类、分层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为此,市委、市政府积极出台相关的配套改革措施,指导国有企业稳妥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但在改革的推进过程中,遇到了不小的阻力。众所周知,由于历史的原因,国有企业包袱重、积弊多、机制僵,自身吸引力下降,在混改中,难以吸引优质的投资主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高。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是我国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我市也不例外,截止到年底,我市市属国有企业的资产总额与负债总额基本持平,资产负债率在90%以上。资产负债率的高低,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会得出不同的认识与结论,对于盈利能力强,投资回报率高的企业,资产负债率水平可以适度提高,因为更多的融资可以产生更多的利润,但我市国有企业的盈利能力在近三年出现了大幅下滑,资产负债率过高直接影响到企业的长远发展与吸引投资的能力。

二是职工数量臃肿,冗员严重。截止到年底,我市市属国有企业职工总人数为人,离退休职工为,在册职工人。在对国有企业的调研中,我们了解到,有的商贸企业营业面积与在册职工人数的比例为20:1,就是要靠20平米的营业面积来养活一个职工。因此对于投资者来说,由于国企对职工承担无限责任,臃肿庞大的职工数量无疑是投资者重点考虑的因素之一。另外还有离退休职工的因素,虽然工资由社保负担,但还有部分统筹外费用由企业负担,确实会影响国有企业吸引投资与改制的能力。

三是职工意志有时会绑架企业改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第五章第二节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企业改制涉及重新安置企业职工的,还应当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但是通过实际操作看,由于部分职工思想观念保守,不愿意丢掉所谓的“铁饭碗”,改制意愿弱,因而造成改制方案难通过,在一定程度上对企业改制形成阻力。

四是土地出让金成为改革门槛。我市大多数国有企业土地属于国家无偿划拨土地,在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改制成民营资本控股企业或职工控股企业,由于性质发生根本性改变,因此必须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巨额的土地出让金无疑成为众多投资者难以跨越的门槛。

三、对我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思考

通过以上分析,结合我市国有企业现状,我们认为,当前我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需要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要勇于借鉴混合所有制改革成功的案例与经验。在地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案例中,拉萨百货的改制,不失为可借鉴的经验。拉萨百货改制初期的情况,与我市部分商贸企业的状况类似,一是引入外来投资比较困难,二是引入外来投资人进行控股不易被大多数职工接受。通过对我市33位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问卷调查分析显示,对在企业改制中民营资本控股的认同度仅为18%左右。

因此拉萨市国资委采取对拉萨百货大楼以租赁经营的方式进行改制。首先,由职工筹资建立新的公司,新公司买断可动资产,而对于价格总额较大的不动资产,新公司对其进行租赁,地方国资委转为出租方,而租赁方的企业职工,成为了新公司的股东,新公司完全由职工控股。拉萨百货的改制方式有效解决了引入外来投资困难,对民营资本控股认同度低和员工控股的资金门槛问题,所以我市商贸流通企业可以借鉴拉萨百货的租赁经营改制经验。

二是要充分认识到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手段,而不是最终目标。企业改制不仅要考虑经济效益,也要考虑社会效益。在年8月24日通过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第四章第十六条指出;“对于适宜继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因此对于我市改制条件不成熟的国有企业,可以从加强精细管理,有效降低成本,改善产品供给,转变营销观念,坚持创新驱动等微观层面上下功夫,实现提质增效,为企业改革创造新的良机。

三是要切实转变国有企业领导和广大职工队伍的思想观念。通过前面分析,我们知道,由于国企历史包袱多、职工多、负债率高、盈利能力逐步下降,吸引投资能力下降,加之由于我市经济下行压力的加大,大环境发生改变,财政的支持能力也减弱,国有企业改革已经错过了最佳窗口期。因此,在新一轮的改革中,对于条件成熟,程序合法,已经上马的改革项目,一定要加大力度推进,做好职工思想工作,切实转变部分国有企业职工安于现状、因循守旧、要求企业对职工承担无限责任的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的思想,让职工成为改革的推动者。

四是要强化国企改制的透明度,消除信息的不对称。在国企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中,一定要充分发挥工会或职代会的作用,及时向职工通报改制的具体情况,特别是职工安置方案、股权分配、引进投资者的资质等关系职工利益和职工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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