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阳泉市医保局通报6起欺诈骗保典型案

发布时间:2021-11-12 15: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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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省医保局打击欺诈骗保工作部署,我市在深化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行动中,各级医保部门重拳出击,严厉查处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违法行为,在全市上下形成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现将全市年下半年查办的第二批典型案例通报如下:1医院案件查处结果通报经核查,医院不向患者提供住院结算票据及费用明细、不告知患者医疗费用发生情况,虚增医保费用.36元。根据《阳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终止医保服务协议,扣除虚增申报医保费用违规金额.36元;扣除违规医疗费用.98元;追回大病统筹基金.15元;年度考核暂扣款.45元不予支付。2

盂县南娄、仙人、西烟卫生院案件查处结果通报

经核查,三家卫生院年1-3月在未开通门诊慢性病权限的情况下,私自给参保患者备案导致医保系统发生费用无法结算。根据《阳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三条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拒付违规费用.2元。3医院案件查处结果通报经核查,医院存在住院病人不在院、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等违规问题。根据《阳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二条、五十三条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暂停医保服务3个月,扣除违规费用.75元。4

医院案件查处结果通报

经核查,医院存在住院病人不在院、未向住院病人提供每日清单等违规问题。

根据《阳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二条、五十三条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

暂停医保服务3个月,扣除违规费用.71元。

5医院案件查处结果通报经核查,医院存在住院患者医嘱和实际用药不符的违规问题。根据《阳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十二条、第四十七条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拒付违规费用元。6盂县万民大药房有限公司

经核查,盂县万民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串换药品进行刷卡的违规行为。

根据《阳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

对串换药品费用72元不予支付,同时扣除违约金元。

来源:阳泉市医疗保障局监制:王强责编:史静编辑:王婷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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